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2026年清明节将至,三公司纪委提醒公司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规矩,践行文明祭扫,坚守廉洁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严禁使用公款、公车、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旅游和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旅游、礼品、礼金、贵重物品等事项。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四、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或低俗祭祀活动。禁止在祭扫过程中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纸扎祭品等封建迷信活动。
五、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六、严禁在祭扫期间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在禁火区域吸烟、使用明火,杜绝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七、严禁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纪违法行为。
八、严禁在节日期间擅自离岗脱岗。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处置突发事件。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出现违背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规范言行,带头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自觉维护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清明节不仅是追思先人的传统节日,更是弘扬文明、倡导新风的重要契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祭扫理念,倡导网络祭扫、敬献鲜花、植树缅怀、撰写追思文章等绿色、环保、安全的祭扫方式,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不良风气。主动引导亲属、朋友和身边人转变传统观念,摒弃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环保的祭扫新风尚,让清明更“清”,让节日更“明”。带头弘扬勤俭节约传统,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共同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安全清廉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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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审计部(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