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用权、廉洁从业划明了底线红线。本期中交清风列出了新修订《规定》关于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敬请学习参考。
《规定》围绕实现国有企业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在“总则”中集中提出正面要求。
《规定》聚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损害公利、谋取私利行为以及问题突出的领域,明确了7个方面禁止性规定,以“负面清单”方式列明典型表现,明令禁止58种行为。
切实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贯彻执行,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共同的政治责任,也是贯彻落实公司全面重构政治生态三年行动部署的应有之义。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领会把握精神实质,自觉对照笃信笃行,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合规经营、廉洁履职的实际行动,为公司新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纪律保障。
来 源:
清风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