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
什么是职业病?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计 12 大类 135 种,其中高发、常见的职业病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以矽肺、煤工尘肺为典型代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水泥生产、石材加工等行业作业人员为高发群体。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会持续损伤肺部功能,该病早期症状隐蔽,随着病情发展,会出现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病情严重者将严重影响生命健康。
铅中毒、苯中毒为行业多发类型,广泛存在于化工、电镀、蓄电池生产、喷漆涂装等作业场景。有毒物质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接触等方式侵入人体,损伤人体造血功能与神经系统;日常若频繁出现身体乏力、头晕、面色苍白等情况,需提高警惕,长期重度接触可造成人体脏器不可逆损伤。
机械加工、纺织制造、矿山作业等岗位噪声污染突出。长期暴露在 85 分贝及以上的高噪声环境中,会逐步引发耳鸣、听力减退,若长期不采取防护措施,极易造成永久性听力损伤。
放射性类职业病:常见包括放射性皮炎、放射性白内障等,主要集中在医疗放射、核工业等特殊岗位。长期过量接触放射性物质,会对皮肤、眼部及造血系统造成损害,诱发皮肤溃烂、视力下降等多种健康问题。
职业病预防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优化生产工艺,从源头减少职业病危害;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置与定期维护;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上岗前主动了解岗位职业病危害,不违规从事无防护的危险作业;正确佩戴并定期更换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降低有害因素接触风险。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避免小隐患演变为严重职业病。
职业病常见误区
误区一:工作中身体不舒服就是职业病
普通职业性劳损不等于法定职业病。职业病需满足特定接触史、法定目录病种、职业危害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诊断四大条件,单纯腰酸背痛、视疲劳等通用劳损,大多不属于法定职业病。
误区二:只要做好防护,就不会患上职业病
防护只能降低风险,无法完全杜绝。长期低浓度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等危害因素,即使佩戴防护用品,日积月累仍可能造成慢性脏器、呼吸道、神经系统损伤。
误区三:职业病是慢性病,不用早检查
多数职业病呈慢性渐进式发展,早期无明显痛感,一旦出现典型症状,往往已造成不可逆损伤(如尘肺病、噪声性耳聋),定期职业健康体检是早发现、早干预的关键。
误区四:离职后就不会得职业病
粉尘、重金属、化学溶剂等危害物质会在体内长期蓄积,迟发性职业病十分常见,劳动者离岗、退休后依旧可能发病,离职职业健康检查至关重要。
误区五:职业病只能靠自己治疗,和单位无关
法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劳动者确诊后,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有医疗救治、停工留薪、伤残补助、岗位调整等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承担主体责任。
误区六:轻微职业危害无需重视
长期接触低强度噪声、微量有毒气体、局部振动等轻微危害,短期无明显影响,长期会逐步损伤听觉、呼吸、循环系统,累积后会诱发严重职业病。
误区七:体检没问题,就没有职业健康风险
常规普通体检项目简单,无法针对性检测粉尘、毒物、噪声对应的专项指标,必须做职业健康专项体检,才能精准排查职业性健康损害。
误区八:职业病无法预防,只能被动承受
职业病具备可防难愈的特点,通过改善作业环境、工程防护改造、规范佩戴劳保用品、轮岗作业、定期体检等措施,能有效规避绝大多数职业危害。
来源:安全环保监督部(应急管理办公室)
供稿:周昊凝
责编:杨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