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通报了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突出问题,部署了“十条硬措施”。这些措施直击要害,要求明确,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对照落实!
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压实“一把手”安全责任。发生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立即启动内部调查,严查各级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事故报告公布后,依规追责问责,同步倒查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传递“失职必追责、追责不手软”的强烈信号。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打破“安全只是安全部门的事”的认知误区。各业务部门需将安全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扛起业务领域安全管控直接责任;对因业务部门履职不到位、管理失责引发的事故,从严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有限空间、动火、爆破等危险性较大作业,明确要求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开展专家论证;作业期间必须安排专人全程旁站监督,全面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监护、应急保障等防护措施,严禁无方案、无监护、无防护的冒险作业行为。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闭环机制,要求企业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工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重大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仍违规生产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坚决杜绝“带病运行”。
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足额配备应急物资、装备和专业应急人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处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完整上报。
坚持“一事故、一复盘、一整改”原则,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从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风险管控、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等全链条开展深度复盘,深挖事故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做到举一反三。同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国资委及企业内部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要求,聚焦作业现场、关键环节、一线人员,直击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回头看”,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等行为。
要求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管理机构独立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安全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严肃开展约谈、通报、追责,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严格规范外包(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全面审查外包单位资质、安全能力和过往业绩,严禁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将外包单位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体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对外包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加强现场监督管控;对外包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同步追究发包方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保障安全设施设备购置、重大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相关支出;严禁挤占、挪用安全费用,定期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安全投入到位、保障到位,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视频来源:北湖发布)
公司各项目要结合安全生产“十二个到位”在“最后一厘米”的落实工作,在安全生产会议、班前会等活动中将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和集团“十二个到位”进行学习宣讲,逐级传达至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人。要在办公区及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十二个到位”和“十条硬措施”宣传挂图,做到宣传工作分层级、全覆盖,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落实落地,推动安全管理理念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整理 | 安全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