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作出了规定,有助于打通电能量交易、绿证核发与交易体系、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三条制度线,为碳排放间接排放扣减提供依据,为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提供底层数据支撑。
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中95%为电力。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是指核算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电力间接碳排放的基础数据。据国家能源局规划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南》出台前,我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长期按省级行政区域统计核算,地级行政区域和用户层面方法缺失,同时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核算等不同政策机制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规则也不统一。为解决上述问题,《指南》明确了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分摊认定三种方式,分层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按照《指南》规定,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一个主体。在统一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同时避免了重复核算。
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副主任张楠看来,《指南》建立了涵盖物理认定、交易认定、分摊认定和认定上限的四级认定体系。其中,物理认定基于直接连接关系,自发自用与绿电直连电量直接认定,认定链条清晰明确;交易认定则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和绿证市场化交易认定要求,解决了市场环境下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确权问题;最后分摊认定则针对区域内无法通过物理、交易方式明确认定的电量,按照区域非化石能源电量占比进行统一分摊,填补了无法明确购售电对应关系场景下的核算空白。“这套四级认定体系从源头到终端理清了非化石能源电力的确权路径,实现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可算、可追溯。”张楠说。
《指南》确认了绿证在核算中的核心地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郭雁珩认为,《指南》明确地市及用户侧下网电量可通过绿证、绿电交易予以认定,实现了绿证与碳减排核算机制的有效衔接,同时也是对绿证应用场景的进一步丰富和强化,未来可望进一步激活绿证市场活力。他同时表示,《指南》对稳定现有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统计体系,以及省间电力间接碳排放现有格局有充分考虑。《指南》对省、地市、用户各层级的绿证使用设置了认定上限。该上限仅明确总体规模,不针对具体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也不涉及绿证交易平台,绿证市场主体可继续按照当前绿证交易规则与交易模式参与市场交易。
《指南》明确了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具体来看,电力用户包括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企业,公共机构、小微企业参照执行。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南》发布后将强化技术把关,完善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功能,增加信息提示,引导电力用户按需购买用于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绿证。对电力用户而言,随着《指南》正式实施,企业碳排放核算将由粗放转向精细。
国网能源研究院高级专家金艳鸣分析指出,按照《指南》要求,电力用户购买绿证不仅受总量约束,同时也受购买的时序影响,绿证采购需要关注绿证核发和交易机构披露的绿证交易、交易认定上限等信息。对此,他建议电力用户需要根据自身下网电量、非化石能源自发自用及绿电直连项目自用电量、省间省内绿电交易和核电交易量、省级账户直接分配和划转的绿证数量、同时参考往年的省内分摊系数等,确定用于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绿证采购规模。
对于超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认定上限的绿证,《指南》明确不再纳入各层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购证方可结合其他绿证应用场景自愿声明,例如企业完成自主设定的绿色电力消费目标等。该规定也为企业塑造绿色竞争力提供了新思路。总的来说,《指南》的施行将让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可算、可认、可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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