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
/ QING MING
“清”,清正廉洁,洁身自爱;“明”,明辨是非,公私分明。2026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公司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党性意识,风清气正过清明。
01
严禁使用公款、公车、公物参与私人祭扫、踏青、旅游和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02
严禁借祭扫之机参与赌博、酒驾、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有偿陪侍等违纪违法行为。
03
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04
严禁借祭祀之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或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搞利益输送。
05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06
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离岗脱岗,不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
纪
法
在
线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九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网络 纪委综合室
编辑:路强国
主办: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