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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康养】筑牢廉洁防线 永葆清明本色丨2026年清明节廉洁提醒

2026-04-04 02:0300中铁康养
中铁康养




清明时节



清明追思守正气,廉洁提醒扬清风。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长效化抓好作风建设,康养公司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节假日期间要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要戒奢以俭、严守纪律、安全祭祀、文明祭祀、廉洁祭祀,严格遵守纪律规矩,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以清正之心,树廉洁之风,让清明节更“清明”。




廉洁提醒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纪法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九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扫费用。

纪法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3.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款物、礼品礼金。

纪法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纪法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严禁借祭扫之机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

纪法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6.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

纪法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纪法提醒: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中央纪委监委。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两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早提醒、早预防。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全体党员干部、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国中铁整治违规吃喝“十条禁令”》,铸牢初心使命,增强纪律意识。

公司纪委将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速查严处,绝不姑息迁就。特别是针对违规吃喝问题,一律进行穿透式核查,深挖细查吃喝背后的利益输送、请托办事、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吃喝背后的利益链条。




        结束语

清明节是缅怀亲人、寄托哀思的重要节日。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做到无烟祭扫、文明祭祀,传承良好家风,弘扬孝廉文化。让我们共同做好中华优秀文化的弘扬者,文明新风的先行者,廉洁祭扫的践行者,过一个文明、节俭、安全、廉洁的清明节!


康养公司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23-41476640


  康养公司信访举报电子邮箱:ztky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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