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清明追思踏青之际,既要缅怀先人、亲近自然,也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牢记“清明”二字的本义与深意。清明时节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节点,特向广大党员干部送上一份诚挚“守廉”叮咛,愿大家共同守护清风正气,过一个真正清正、明朗的清明节。
1
严禁公车私用
节日期间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违规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
2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财物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
3
严禁借机违规接受宴请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活动。
4
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祭扫费用
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祭扫费、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
5
严禁借追思祭奠之名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公款旅游或由私营企业主或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旅游费用。
6
严禁搞封建迷信
严禁组织、参与或支持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等活动。
7
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监制:徐应祥
审核:高 超
编辑:孙茂楠
主办单位:公司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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