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
廉洁
清
明
守
廉
正
气
至
远
清风拂清明,廉韵润初心。又是一年清明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纪委提醒广大干部职工,在缅怀先辈、传承美德的同时,更要坚守纪律底线,弘扬清风正气,以清廉之风涵养节日文明。
漫画说纪
1.严禁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开展私人祭扫、游玩、探亲、宴请等活动。
2.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低俗祭祀活动。
3.严禁借祭祀之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或收送礼品礼金、搞利益输送。
4.严禁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搞奢华攀比。
5.严禁参与赌博、酒驾、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有偿陪侍等违纪违法行为。
6.严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等工作中敷衍塞责、擅离职守
7.严禁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纪法衔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九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清正在心,廉洁在行。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缅怀中传承初心,在守廉中担当作为,以清风正气护航节日安康,以实干实绩践行使命担当,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凝聚清廉奋进力量。
筑信念之梁,正思想之舵
筑纪律之梁,正行为之规
筑担当之梁,正发展之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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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网络
编辑|邢 圆
审核|兰芳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