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在追求政绩上杜绝标新立异、好大喜功、花拳绣腿、劳民伤财、新官不理旧账那一套。同时,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
——习近平2026年1月20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春和景明,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城发公司纪委特发布提醒函,请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以下要求,切实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1.以廉寄思,坚守廉洁底线。请全体员工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不借祭扫之机违规使用公车,以节俭朴素的方式寄托哀思,让清明更有“廉味”。
2.文明祭扫,践行新风正气。主动践行绿色祭扫、文明祭扫理念,优先选择鲜花祭扫、网络追思、家庭追思会等环保方式,摒弃焚香烧纸、封建迷信等陋习,遵守公共秩序和森林防火规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3.严于律己,筑牢自律防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受合作单位、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接受违规宴请,不组织或参与违规聚会聚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4.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5.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6.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需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禁脱岗、漏岗、代岗,做好值班登记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按程序上报,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平稳运转。
7.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从业、文明过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分管领域人员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清明传清风,廉洁守初心。让我们以清廉之风缅怀先辈,以文明之举致敬过往,共同度过一个有温度、有廉味、有内涵的清明节,携手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来源丨纪委综合室
编辑丨张博伟
审核丨周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