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整治违规吃喝“十条禁令”》
一、严禁系统内部接待中提供烟酒。
二、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三、严禁组织、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四、严禁组织、参加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带有“小圈子” 性质的吃喝活动。
五、严禁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等任何虚假名义报销或套取资金支付吃喝费用。
六、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管服对象转嫁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七、严禁到私人会所等“一桌餐”场所组织、参加吃喝活动。
八、严禁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接待场所配备高档食材高档酒水,以及以公务活动名义宴请私人朋友、亲属。
九、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外事接待等特工作需要除外),以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饮酒。
十、严禁组织、接受、提供其他各类违反规定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吃喝活动。
注:部分图片为AI制作,以上内容仅用于廉洁文化教育。
来源:纪委 赵嘉龙
编辑:党群综合部 王鸿宇
审核: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