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
常常会接触到各类内部信息
那么在使用这些信息时
该遵守什么规定?
又有哪些细节需要留意呢?
一起来了解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
工作秘密一旦确定,应当在相应载体的明显部位作出标志,可以采用“内部”、“内部事项 注意保管”等。无法作出或者不宜作出工作秘密标志的,确定该工作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我们该如何保守国家秘密?
保密无小事
人人当尽责
强化保密意识
筑牢保密防线
来源:国家保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