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集团发起的读书感悟征文活动,猛地想起,自己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读过一本完整的书了,在回忆中仔细想着,印象深刻的好像是那个夏天因为一首歌去看的同名书籍《一个人的朝圣》。
那时候刚从西藏回来,高原的缺氧还没完全缓过来,窝在沙发里翻完了最后一页。二十岁出头,觉得哈罗德是个固执的老头,穿双帆船鞋就要走六百英里,莫名其妙。
现在马上三十岁,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回想起这本书,突然觉得有些地方不一样了。
先说说西藏那次旅行。买了许久不坐的绿皮火车,摇了四十多个小时到拉萨。那时候浑浑噩噩的在大学混着,很盲目,说不清要去西藏找什么,就是想走。
高原反应来得比预想快。火车上的第一个晚上头疼得睡不着,像是被唐僧念了紧箍咒,躺在床上听自己的心跳,咚咚咚的,像有人在敲门。以前觉得到西藏的旅行一定很酷,自由自在。那天晚上只觉得害怕——不是怕死,是怕死了都没人知道。
后来去了纳木错。海拔四千七,走几步就喘。湖面结着冰,白茫茫一片,远处是雪山。坐在湖边,风刮在脸上生疼。旁边有个藏族老人,转着经筒,一圈一圈,嘴里念念有词。他不会说普通话,我不会说藏语,我俩就这么坐了一下午。走的时候他朝我笑了笑,露出缺了牙的牙龈。那个笑我现在还记得。
在西藏待了十来天,去了不少地方。冈仁波齐、羊卓雍措、扎什伦布寺。风景确实好看,但真正记住的不是风景。是在八廓街看到磕长头的人,额头磕出了疤,起身,趴下,起身,趴下。旁边有人往他们手里塞钱,他们不接,继续磕。我以前不懂,觉得这是信仰的力量。现在想,也许不只是信仰——是有些东西太重了,必须用身体去承受,用膝盖和额头去磨,才能稍微轻一点。
回来看《一个人的朝圣》,读到哈罗德在路上那段,突然就懂了。
他走那么远,不是为了见奎妮。他是在用脚丈量那些他躲了一辈子的事。儿子的死,妻子的沉默,朋友的离开。这些东西压在心上,压了几十年,走路的时候才有机会翻出来,一块一块搬开看看。
西藏也是这样。缺氧让人清醒,孤独让人诚实。那些在城里忙得没空想的事,在高原上全冒出来了。后悔的,遗憾的,放不下的,一件一件,像过电影。没有答案,就是看见了。
再说现在。结婚了,媳妇很好、很爱我,日子不算轰轰烈烈,但踏实。早上一起洗漱,晚上回来健身、做饭,周末窝在沙发上刷视频。以前觉得这种日子无聊,现在觉得这就是好的日子。
我跟我媳妇曾经聊起过西藏那次旅行。她说她也去过,比我晚两年。我俩去的地方不一样,但说了同样的话——在高原上,一个人,反而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她想要一个家,一个自己的家。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现在想想,我在纳木错湖边坐的那个下午,心里想的也是这个。只是当时不敢承认。
书里哈罗德和莫琳最后在海边笑了。我以前觉得这是个好结局,现在觉得不是结局,而是开始。两个人能一起笑,是因为各自走完了自己的路。哈罗德走了六百英里,莫琳在家的花园里也走了很远。最后才走到一起。
这跟我俩有点像。各自在世上走了这些年,经了这些事,然后才遇见,才在一起。如果没一个人面对过那些东西,也许现在还是飘着的,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昨天吃完饭,我媳妇问我,如果再让你一个人去西藏,你还去吗?
我想了想说,去。但你得跟我一起。
她说,那就不叫一个人了。
我说,对啊,不需要一个人了,我想带你去看不同的世界。
她笑了一下,我低头继续洗碗,水龙头哗哗响,我觉得这就是朝圣的终点——不是到了某个地方,是到了一个可以安心刷碗的地方。
哈罗德走了八十七天,六百英里。我从西藏回来也快十年了。那些路上的东西,没丢,但也不沉了。
西藏还在那里,纳木错的冰化了又冻。但我已经不需要再一个人去了。
供 稿:刘朴耕
编 辑:闫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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