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门式起重机(shipbuilding gantry crane),即专门用于船厂的船坞、船台、平台等区域,可对船体分段或其他物品进行吊装及空中翻身作业的门式起重机,分类代码为 Q10502。
造船门式起重机分为双梁造船门式起重机、单梁造船门式起重机,最新修订标准为GB/T 27997-2026《造船门式起重机》,以下为GB/T 27997-2026的22项精选要点。
22项精选要点
1、造船门式起重机工作级别分为 A2~A5,最大额定起重量4000t(源自宜优先采用数值表),采用变频调速时额定运行速度一般取20m/min~32m/min。
2、造船门式起重机电压宜为10kV 或6kV(根据需要也可用低压供电)。
3、工作风压不应大于:内陆150Pa(相当于5级风),沿海250Pa(相当于6级风)。
4、非工作状态的最大风压:一般为1000Pa(相当于计算风速12级风)。沿海地区非工作状态的抗风防滑系统、锚定装置和锚固装置的设计,所用的计算风速不应小于55m/s。
5、起重机轨道宜采用焊接轨道,运行轨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000。小车轨道一般宜用整根轨道(将接头焊为一体),任一点处上、下小车轨道中心之间的轨距公差和任一点处同一垂直截面两轨道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12.5 mm。
6、上小车两吊钩间的吊重差不宜超过上小车单钩额定起重量的30%,最大不应超过单个吊钩额定起重量的50%,并应对上小车设置防倾翻装置。下小车的额定起重量宜定为额定翻身起重量的0.5倍~0.6倍。
说明
1)吊重差为上小车两个吊钩起升载荷的差值。
2)额定翻身起重量为上、下小车将被吊物品在空中进行翻身时的最大净起重量。
7、起升机构工作制动应先电气制动,后机械制动。
说明
电气制动,就是在电机切断电源后,产生一个和电机实际转向相反的电磁力矩(制动力矩),使电机迅速停转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反接制动、能耗制动、电容制动、回馈制动。
8、主梁跨中的上拱度不应小于S/1000(S 为跨度),且最大上拱度在跨中S/10的范围内。刚性支腿与柔性支腿的高度差不应超过3S/10000。
9、起重机的驱动系统宜采用变频调速系统,优先采用能量反馈多传动系统。起升机构应为闭环控制。运行机构在调速范围大于1∶10的情况下,宜采用闭环控制。起重机成套电阻器宜采用不锈钢电阻器。
10、在整个起升范围内,上小车两吊钩起升的同步偏差不应大于100mm,各小车吊钩与另一小车吊钩起升的同步偏差不应大于100mm。同步抬吊时,参与抬吊的小车主钩应设有相对高度差保护措施。
11、各小车运行应设单动及联动选择,联动时应同步。在整个运行范围内,各小车运行的同步偏差不应大于 H/100(H 为起重机轨面以上的起升高度),但最大不超过200mm。应设校零装置。
12、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种类和电压等级的电线,穿管时宜分开。动力电缆线与控制线宜分开敷设,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线不应使用同一根多芯电缆,必要时还应用屏蔽电缆。光缆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10倍。
13、电气室应设置消防报警装置和空调装置。
14、起重机应设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 GB/T 28264的要求。起重机工作状态的显示屏应设置在司机室内。
15、智能化要求(见原文),包括定位、避障、通信。
16、起升机构卷筒宜采用单层或双层缠绕方式。起升机构采用多层缠绕时,应采用排绳装置或折线卷筒等措施保证钢丝绳有序缠绕。
17、起重机运行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均应设置停止和超限两级行程限位器和缓冲器。有调速时,设置减速、停止和超限三级行程限位器和缓冲器。
18、起重机两侧运行机构和起重机小车均应设置测距装置。起重机至少应安装一套机械式偏斜限制器和一套自动纠偏装置。
19、吊具或钢丝绳至司机室外廓的距离不应小于1m。起重机应具有防止被吊物品碰撞刚、柔性支腿的功能。
20、起重机应设带门禁装置的登机门,门禁装置应与司机室连通。
21、起重机的刚、柔支腿间的行程偏差大于跨度的0.3%时,起重机应自动停止运行。
22、起重机应设置航空障碍灯。
以下为国家标准GB/T 27997-2026《船用门式起重机》标准全文,仅为宣贯分享,及个人研究学习、收藏查阅之用。
发布日期:2026-01-28
实施日期:2026-08-01
制修订:修订
归口部门: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分会
主管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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