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6年,三部门支持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共计划支持59个联合试点县。2026年申报联合试点县的牵头县所在地级市2025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5万辆。
《通知》提出,鼓励绿电应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扩大绿电应用的决策部署,对于通过光伏发电的充换电场站,“自发自用”电量超过总充电量40%的,其“自发自用”年度总充电量可按1.2倍折算。2024-2025年通过备案的试点县参照执行。
《通知》还提出,鼓励扩大试点覆盖范围。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效,鼓励各省在分配试点县名额时,综合考虑2024、2025年度备案试点县的区域布局情况,优先向尚未获得试点县备案的地级市倾斜。
全文如下: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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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张 宇 编 辑:焦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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