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26日消息,随着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外发布,全国31个省份的“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部发布。各省份“十五五”规划纲要根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和各省级党委制定的“十五五”规划建议编制,阐明各省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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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第二篇 加快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固本兴新培育竞争新优势
第五章 做强做优现代能源产业集群
稳住能源生产基本盘。协同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和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有序核准建设一批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矿井,推动煤炭开采高能效技术、绿色开采技术和设备应用,加强矿井水、煤矸石以及煤矿瓦斯等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大油气勘探开发,推进油气产供储炼体系建设,推动油气开发生产与用能产业协同布局。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火新互济、建调结合、集分并举,完善以煤电为支撑的转换利用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稳妥有序实施关中煤电机组关停或转备,推进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优先在陕北开展新型低碳电厂应用推广,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电源战略北移。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加快建设陕北黄土高原光伏发电基地,推进关中地区低风速风电开发和渭北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支持陕南发展林光互补、茶光互补等“光伏+”模式。以榆林、西安等为重点加快布局形成氢能相关产业集群,打造氢能“制储输加用”全产业链条,降低制氢成本,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和锂电池、全钒液流、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推动“新能源+储能”协同发展。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省内自用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左右。
推动能化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统筹把握碳达峰目标要求和化工产业转型发展趋势,稳妥有序推进榆林煤制油气战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建设。以技术创新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原料化利用,巩固提升石油炼化、煤化工产业技术优势、规模优势。积极推进煤化工产业链延伸,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推动煤制芳烃、合成气直接制低碳烯烃产业化突破,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推动煤化工与可再生能源、绿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耦合创新发展,提升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水平。促进油气产业链向炼化一体化精深加工转型,推动基础化工产品向精细化工材料、终端应用产品延伸,建设全国一流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第七章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能源汽车。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秩序并重,推动领军企业与骨干企业协同发展,提升本地零部件配套率,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重要生产基地。推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与突破,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加快网联化、智能化。
高端装备制造。加强特高压变压器、智能开关设备及柔性输电等新型电力装备的研发与制造,支撑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节能环保。加快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大宗固废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零碳(低碳)供能、高端智能再制造等装备研发制造与集成创新。加强新型建筑材料研发与集成应用,发展保温装饰板外墙保温系统、隔热铝合金型材、复合保温砌块、轻质防火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绿色建材,建设一批零碳建筑。鼓励节能装备生产企业开展服务化转型,为用能单位提供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能源管理“一站式”服务。
第十八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节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坚强电网,加快750千伏陕北至关中第四输电通道和陕南环网工程建设,构建“四纵双环”骨干网架,持续推进西安、榆林等电网攻坚补强,优化330千伏电网结构,加强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升级。加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谋划陕北绿电引入工程,推进陕南与川渝联网,打造西北电网跨区电力输送枢纽,到2030年力争电力外送能力达到4000万千瓦。推进储能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多元储能体系。
加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及高速公路服务场站充电网络,推动公共充电设施升级,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建立便捷高效加氢网络,新建、改扩建一批加氢站。优化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网布局,完善关中周边、陕南区域等地区天然气管网体系,加强省属管网与国家管网连接,构建干支互通、纵贯南北、横跨东西的“三环四纵五横”天然气管输骨干网络。
第五十八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统筹做好能耗强度下降工作。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市(区)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核算体系,摸清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碳汇本底,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高质量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推动重点领域降碳。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加快非化石能源替代,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强化能源效率管理,实施制冷能效提升行动,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机制。加快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推进榆林、西咸新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强源头把关,严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国家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要求。
第六十一章 有力确保经济安全
甘肃
第四篇?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推动能源强省建设
第十章?建成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
扩量提质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强“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以规模化开发为核心持续增强新能源供给,以供需体制改革为突破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增强装备制造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
接续打造库姆塔格、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戈荒”新能源基地,推动酒泉向特大型风光电基地迈进,推动张掖、武威、金昌、庆阳建成千万千瓦级基地,建设若干百万千瓦级基地。研究布局甘肃南部新能源基地。有序实施大容量光热、外送通道配套光热、“光热+风光电”一体化等项目,推动光热资源规模化开发,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积极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推广光伏治沙、农光互补、交能融合等“光伏+”综合利用模式,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资源利用。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达到1.6亿千瓦以上。
第二节?拓宽绿电消纳路径
推进实施“新能源+”行动,开发“绿电+”应用场景,积极引导现代高载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向资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加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本地高比例消纳协同,着力推动“西电西用”。加强绿氢“制储输运用”一体化发展布局,在酒泉、张掖、庆阳等地建设一批新能源直供、离网运行、绿电交易等多种模式的绿电制氢项目,积极探索绿氢合成氨、绿色甲醇、氢储能、氢燃料电池等新型业态,拓展氢能在化工、冶金、交通、能源等领域应用,打造河西“绿氢走廊”。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用能模式。建成庆阳“东数西算”绿电聚合项目。
第三节?壮大新能源装备产业
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光热、氢能、储能装备上下游全产业链提质升级。引育大兆瓦发电机、变流器等风电装备核心产业,推动风机全产业链本地化自主生产。加快开展新型光伏电池及组件、新一代光伏逆变器及系统集成设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扩大光热装备制造生产规模,构建光伏光热制造全产业链。围绕上游原材料及零部件、中游电池及储能系统、下游终端应用等领域,引导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向金昌、酒泉、兰州新区等地集中布局,带动储能核心装备制造、系统集成、智能运维全产业链升级。在酒泉、张掖、庆阳等地引进落地电解槽、氢燃料电池、催化剂等氢能上下游产业。推动新能源新型固废综合利用,布局老旧风电光伏设备、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实现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到2030年,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值超2000亿元。
第十一章?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推动电网提质升级,增强系统调节能力,构建大送端电网格局,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第一节?持续提升电力外送能力
立足西北电网“总枢纽”、西电东送“主通道”定位,坚持大型基地、支撑煤电、特高压通道“三位一体”发展。持续提升酒湖直流、陇电入鲁输送能力,建成陇电入浙、陇电入川外送工程。围绕库姆塔格、巴丹吉林等沙漠基地谋划新增外送通道,力争在运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达到6条。实施一批连接陕西、青海、宁夏等周边省份的电力互济工程,促进新能源省间消纳。
第二节?打造坚强骨干电网
规划建设一批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形成布局合理、运行可靠的骨干电网,满足各类电源和新增负荷发展需求。河西电网建成玉门—金塔—张掖西—红沙—靖远—兰州750千伏北通道工程,增强河西新能源富集区至兰白地区负荷中心的输电能力。中部电网规划红古75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加快推进陇东南通道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不断优化能源电力配置布局,为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提供可靠支撑。
第三节?优化布局调节电源
科学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实现首台机组并网发电。在风光资源富集区域、大型风光电外送基地、电力负荷中心,谋划布局一批生态友好、建设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新型储能基地建设,在以“沙戈荒”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规划电源侧新型储能,在大规模新能源汇集、特高压直流接入等关键电网节点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在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等场景推广用户侧新型储能。开展全钒液流、压缩空气、重力、飞轮、超级电容等多种技术路线试点示范,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到2030年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
第十二章?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充分发挥煤电支撑调节作用,持续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切实筑牢能源安全底盘。
第一节?加强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作用,推动已核准煤矿项目建成投产,争取核准一批先进产能煤矿。持续优化煤炭产能布局,进一步完善生产供应体系,陇东地区重点建设大型现代化矿井,中部地区稳步提升煤炭供应能力,河西地区强化自给保障水平。大力推动煤炭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到2030年,全省煤炭产能达到2亿吨/年,原煤产量突破1亿吨。
第二节?夯实煤电兜底保障基础
建成兰州新区、陇电入浙、“沙戈荒”大基地外送配套调峰等煤电项目,规划新建一批清洁高效灵活煤电。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推动现役机组实施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提升机组调节能力和能效水平,促进煤电逐步由基础保障性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
第三节?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
加快可开发、可动用储量转化,推动玉门老油田保持稳产、陇东千万吨油气生产基地稳产增产,扩大庆城页岩油开发规模,持续夯实油气资源接续基础。加快省内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拓展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加强石油储备能力建设,推进建设国家石油储备项目。统筹推进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调峰保供水平。
第五十三章?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二节?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青海
第六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一节 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新机制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纵深推进碳达峰专项行动,推动实现煤炭、石油消费达峰。全面实行省及重点市(州)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分解各地区碳排放双控目标,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机制。建设覆盖省市(州)两级的节能降碳综合管理平台,开展碳排放监测分析。建立行业碳排放管控机制,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理要求,协同推进产能治理和碳排放双控。严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对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制订优势特色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
第二节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能源电量覆盖。推动交通动力低碳替代,加快道路货运、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鼓励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实施绿色照明行动。推动热力系统绿色转型,推广清洁供暖、集中供热替代,因地制宜发展地热供暖。提升算力设施、5G基站等新兴领域用能效率。推进西宁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强化重点领域能效诊断,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领跑者”制度,更新升级节能降碳标准。
第十一章 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第一节 推进新型能源基地建设
坚持风光水火气氢储多元化协调发展,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巩固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地位,为全国降碳减排、保障能源安全作出更大贡献。科学开发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和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光热发电技术运用,打造光热产业集群。推动黄河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发展,开工建设茨哈峡、尔多水电站,适时推进龙羊峡、公伯峡等水电站增容扩机。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建成格尔木2×660MW火电机组。优化提升电源质量,建设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完善储能调峰体系。到2030年,全省电源装机容量达1.65亿千瓦,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
第二节 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构建柔性立体主干网架,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增强绿电外送能力,推动青豫直流满功率运行,建成青桂直流、青粤直流,谋划新增一条纳规外送通道,构建青海至华中、川渝和南方地区绿色送电走廊。强化省际网架结构,实施若羌—羚羊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西北电网南部互济通道等省际联网工程。优化省内东部“日”字形、中西部“8”字形主网架,谋划涉藏地区750千伏输变电项目,优化330千伏及以下电网网架。建强城乡、园区配电网,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第三节 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实践地
科学布局建设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新型储能,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哇让、南山口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争取新谋划抽水蓄能电站纳规。因地制宜发展电化学储能、热储能、机械储能,引导企业灵活配置新型储能。推动电网关键节点及末端优化布局电网侧储能,鼓励建设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围绕算力设施、工业园区、通信基站、充换电站等终端用户,创新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电网、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推动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合理配置用户侧储能。
第十四章 深入推动绿色算电融合发展
第一节 深化绿色算电协同发展示范
围绕“1+2+N”绿色算力基地发展布局,构建“绿色电力—绿色算力—绿色价值”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绿色算电协同发展示范区。高质高效建设西宁绿电智算融合示范园、海东零碳算力产业园,打造国家级绿色算力基地,支持海西、海南发挥清洁能源优势,分层次、分规模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绿色算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立“青甘宁”绿色算电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加快推进算网互联互通,建设算力综合服务平台,统筹算力调度和算力需求。建立健全绿色算力基础制度,拓展大模型、中试场等业态,丰富高价值、可复制、能推广的绿色算电协同示范场景和应用。深化“东数西算”合作模式,探索发展算力“飞地”。
第十五章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
第一节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发展制造业鲜明导向,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建立制造业保持合理比重投入机制,积极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协同推进产业布局优化、技术改造升级、数智化转型和标准质量引领,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加快赋能绿色制造,实施“智改数转”标杆工程,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提升工程,培育“青海绿铝”等更具竞争力的青海制造品牌。完善风电、光热、储能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发展风机、叶片、变速器等风机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提高集热器、支架等光热装备生产能力。巩固发展精密齿轮、电梯智能制造等产业。
第十六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新兴产业
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孵化成长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强化前瞻战略谋划、源头技术供给和产品迭代升级,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新能源。推动“清洁能源+”全方位融合发展,培优育强锂电产业链,拓展光伏产业新领域,推动光热规模化发展,加速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扩大隔膜、动力锂电池规模,重点发展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高镍等锂电核心材料,科学有序发展储能电池,构建产业配套齐全的锂电全产业链。补齐光伏玻璃等配套产品短板,拓展下游逆变器、控制器等配套产品规模,促进光伏产品提质升级。
节能环保。加快新能源退役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无害化回收再利用技术与设备研发,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旧锂电池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布局共伴生矿和尾矿资源化利用、油气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产业。
第二十七章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第二节 完善要素市场价格机制
稳妥有序推进能源资源、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使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完善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加强和创新价格监管。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健全有利于清洁能源就近消纳和可持续发展的市场交易及价格机制,推动以市场化交易方式扩大绿电消费比例,建立健全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探索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推进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确量价条件。深入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
第四十八章 加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第二节 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宁夏
第四章 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第三节 提质扩量清洁能源产业
强化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需求牵引,推动装备制造协同发展,推进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壮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优化光伏制造产能结构,推进钙钛矿等新一代光伏电池技术应用。发展锂离子电池等新型储能制造,加快构建材料生产、电芯制造、系统集成、循环利用产业链。积极培育新型电解槽、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制造。发展风电电机、风机减速器等关键装备,提升风电机组整机制造能力。
第四篇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提质扩量、集成融合发展,实施能源强区战略,健全能源资源高效统筹开发利用机制和能源资源跨区域调配机制,加快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的新型能源体系。
第十三章 推进新能源高效协同发展
持续扩大新能源发电规模,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创新发展新能源消纳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激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第一节 推动新能源跃升发展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增量开发与存量升级并举,扩大新能源供给规模,保持新能源利用率合理水平。推广草光、林光、农光互补等立体化开发模式,建设盐池、灵武、沙坡头3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深化老旧风电场“以大代小”,探索低效光伏电站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增强新能源联农带农作用。到2030年,力争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
第二节 推动新能源可靠替代
坚持电与非电并重,推动新能源从单一电力消纳向多能综合利用转变,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加快绿电园区建设,提升现代煤化工、硅基、铝锰、大数据算力、钢铁、水泥等重点产业绿电占比。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推动新能源制氢规模化发展,促进绿氢向绿氨、绿色甲醇延伸,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供热。
第三节 推动新能源集成发展
坚持多维度一体开发、上下游协同发展,培育新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鼓励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一体化调用,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促进新能源与传统能源融合发展,在大型煤矿、气田周边布局新能源。拓展算电协同、交能融合、光伏建筑一体化等绿电消纳场景。推进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形成“以绿制绿”产业新生态。
第十四章 促进电力系统优化升级
加强源网荷储各环节高效互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
第一节 建设智能高效坚强电网
适应电力发展新形势需要,强化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构建全国领先的省级750千伏立体双环网,完善330、220千伏电网。提高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新建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通道。实施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推动主网、配网、微电网多级协同发展。
第二节 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大力提升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满足高比例新能源接入需求。实施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推动煤电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加快新型储能多元化技术应用,合理布局电源侧、电网侧、
负荷侧新型储能,推进关键电网节点构网型储能和园区公共储能电站建设。建设一批抽水蓄能电站,稳步提升长时储能规模。到2030年,推动统调煤电最小发电出力降至25%。
第三节 促进源网荷储多元互动
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挖掘需求侧可调节资源潜力,引导自备电厂、高载能负荷、可中断负荷、新型储能等经营主体参与需求响应,加快推进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构建灵活弹性的电力负荷。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建设智能化电力调度体系,提升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灵活调度能力。
第十六章 增强能源绿色转型动力
化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构建与新型能源体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第一节 健全能源市场机制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联合运营,丰富市场交易品种,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扩大跨省、跨区域电力交易规模,全面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健全适应分布式发电、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广泛参与的市场机制,保障新型主体公平参与。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分解下达重点行业、重点企业。
第二节 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建立健全体现能源商品多元价值的价格机制,以市场价格信号引导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健全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稳定新能源项目收益预期。实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
减轻电力系统调节压力。完善煤电、新型储能等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逐步建立有效反映调节性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体系。强化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科学合理核定输配电价,完善区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
第五十七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一节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激励相结合,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实施区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探索建立行业碳排放管控机制,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健全重点用能单位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新建和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减量置换。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行产品碳标识认证。实施地市碳排放统计核算,强化动态监测预警。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深入推进全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协同优化产业布局。加大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设备,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加快构建绿色制造系,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支持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推广应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
第三节 推进重点领域低碳转型
深入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和控煤减煤,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经国家审核衔接后确定的目标。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促进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制冷能效提升和绿色照明行动。加快热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开展余热资源利用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推动交通动力低碳替代,加快货运、公共领域电动化,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和新能源汽车运输比重,完善充(换)电站、加氢(醇)站等设施网络。健全重点领域能效诊断机制,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
第五十八章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第二节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土地、矿产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企业、园区、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加强工业余压余热余气资源化利用。培育壮大工业废弃物、报废汽车及动力电池、风电光伏设备等循环利用业态,发展壮大再制造业。完善再生资源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
第三节 健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
实施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等政策。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等项目建设。用好碳减排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大绿色信贷投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推动更大范围减排。持续开展绿证交易。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第六十章 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第三节 强化能源资源供应保障
新疆
第二篇 加快建设全国能源资源的战略保障基地构建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二章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因地制宜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扩大输变电、新能源等装备领先优势,培育壮大新型储能、农机装备、智能纺织机械等特色装备制造产业链,积极布局冰雪装备、通航装备、工业机器人等新兴产业。推动超深层油气勘探开发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应用,力争在钻井技术、装备制造等领域实现突破。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完善氢能“制一储一运一加一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支持开展规模化绿电制氢,推动绿色氢氨醇一体化发展,探索绿氢氨醇长距离储运设施(绿氢管道)布局建设,适度超前加快加氢站布局,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多元化产业应用示范。加快超洁净煤炭煤电开发利用,构建零碳煤基能源体系。稳步推进天然气分离氦气建设。布局建设合成生物学功能型平台,推动合成生物领域前沿技术创新应用。
第三章 全力打造新型电力系统产业集群
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有力支撑实现“双碳”目标任务。
推动新能源成为新增电力供应的主体。坚持全疆统筹、多元利用、市场驱动原则,持续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稳妥推动新能源有序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推进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能源发电满足。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系统谋划北疆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适度扩大风电比例,有序布局建设南疆“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加快建设“疆电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稳步提高外送电量新能源占比。有序推进水电、地热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新能源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效提升转变。
多渠道拓展新能源消纳。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全面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推动从单一电力消纳向多能综合利用转变。支持分布式能源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
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优化煤电项目布局,重点支持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负荷中心、电网薄弱等区域规划建设一批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论证布局支撑调节气电。加快发展新一代煤电,鼓励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推动煤电淘汰落后和机组延寿,增强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的适配性。加快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电源建设,鼓励飞轮、压缩空气、重力等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探索推进构网型储能、长时储能和中小型抽水蓄能示范应用。加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全面提升电力系统安全韧性水平。
建强内供外送的电力网。提升电力保供能力,提高疆内外电力互济水平,补强电网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电网主干网架结构,力争形成“内供十一环网”主网架格局,提升电网大范围资源配置能力与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推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提升城乡配电网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加快“疆电外送”通道建设,围绕塔克拉玛干沙漠、库木塔格沙漠等区域,新增一批“疆电外送”直流通道纳规建设,研究论证以天山北麓戈壁基地为起点的“疆电外送”直流通道。以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等周边国家为重点,探索建立面向周边国家的电力合作模式。
第十一篇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新疆
第五章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高比例消纳利用,实现新能源与化石能源耦合发展,到“十五五”末,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控煤减煤,推动实现煤炭、石油消费达峰。修订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严格开展审查评价。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积极开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加强节能减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清洁能源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降低。
*本文内容为独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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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字、编辑:韩懿
校对:许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