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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建筑公司会将工程项目分包到相关公司或个人负责具体施工。那么,当实际施工方的工人受伤到底由谁承担责任?今天我们来学习相关案例。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往往投资大、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签订合同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合同确定了工程的目标,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解决纠纷和保障权利的重要依据。其中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又有哪些风险需要防范呢?
案情回顾
A公司将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B公司,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A公司提供施工场地和设备,B公司派员提供劳务。然而,B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并未依法办理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在项目施工期间,杨某以B公司名义雇佣同村村民张某进入A公司施工场地作业,但未对张某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张某在施工过程中手部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张某将A公司、B公司及杨某共同诉至宁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宁河法院经审理认为:B公司与张某系用工单位与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其雇佣张某提供劳务,没有向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示、保护义务,应对张某的损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A公司将承包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施工劳务资质的B公司,且未对施工现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最终判决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资质是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基石,建筑劳务公司应依法依规办理劳务资质,安全生产单位应强化安全管理意识,严把审查关口,确保合法分包,为规范安全施工、企业长远发展上好“双保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来源:法律风控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