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费参加2025年度救助基金的五公司职工均可申请,相关申请费用发生的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五公司正式(在职)职工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包括无收入来源的配偶、父母、学校在读子女,下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基金救助。
(一)职工本人首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的;
(二)职工本人见义勇为、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或死亡的;
(三)职工本人家庭生活困难,子女面临辍学的;
(四)职工本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本人直系亲属首次确诊重疾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委员会认为应救助的其他情况。
①请需要申报此次救助基金的职工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在京单位职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交工联发〔2022〕41号),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请表(附件 1-1),提交至所在项目工会(书记、党务专员)。
②请各项目工会将《在京单位职工救助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 1-2)及初审的汇总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3月18日前报送至公司工会邮箱:693168382@qq.com
各项目工会要认真研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在京单位职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交工联发〔2022〕41号),根据申报条件做好初审工作,共同推动基金健康有序运转。
注:由于后续将开展复审及材料补充工作,故请各项目工会严格遵守申报时间。
联系人:李汶霖 18610755993
责 编 | 李嘉彤
审 核 | 曹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