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至,春风细雨寄哀思。清明节既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节点。在此之际,公司纪委特别提醒:纪律面前莫侥幸,清明勿忘“清明”意。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四、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
六、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或工作作风漂浮、敷衍塞责;
七、严禁组织或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聚会、赌博等活动;
八、严禁违反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带头落实相关要求;
九、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十、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清明时节,思亲亦思廉。越是节点,越要守住内心、管住手脚。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让清明更“清明”。公司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速查严处,绝不姑息迁就。让我们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过一个清清明明、平平安安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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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怡童
审核 | 张鸿飞
来源 | 公司纪委、审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