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复苏 春和景明
中/国/传/统/节/日
清明风清,家国同念,在这慎终追远、缅怀先人的传统时节,每一位职工既要寄托对先辈的追思之情,更要严守廉洁的纪律红线。作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我们承载着服务国计民生的使命担当,更需以清正廉洁的自觉、克己奉公的操守,筑牢思想堤坝、严明作风纪律,让清明之风浸润心田,让廉洁之志铭刻于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严禁公车私用
不得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守公私界限。
2、严禁违规收礼
不得借祭扫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杜绝利益输送。
3、严禁公款宴请
不得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抵制“舌尖上的腐败”。
4、严禁铺张浪费
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弘扬节俭新风。
5、严禁虚报费用
不得违规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守财务纪律。
6、严禁擅离职守
不得在节日值班期间脱岗、空岗、漏岗,或未履行报备手续擅自离岗。
7、严禁形象失范
不得在“八小时之外”沉溺于低级趣味之举,要坚决不参与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活动,以实际行动捍卫企业声誉,恪守职业操守。
8、严禁违规用火
不得违反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规定,带头落实文明祭扫、安全祭扫要求。
9、严禁滥发福利
不得以节日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严守薪酬管理规定。
10、严禁触碰红线
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始终绷紧纪律之弦。
各党支部需扎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廉政谈话、案例警示教育、节前温馨提醒等多种形式,做到早谋划、早防范。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关键作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上而下逐级传导压力,确保纪律要求精准触达并深入每一位公司职工心中。
党员干部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引领风气之先,带头摒弃陈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扫、网络追思、家庭追忆等文明且低碳的缅怀方式,以切实行动为全社会树立标杆,引领廉洁文明新风尚蔚然成风。
节日期间,公司纪委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公车私用、违规祭扫、收受礼金等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欢迎全体员工监督举报。
"贪腐恰似野火燎原,焚尽前程毁家业;清廉犹如松柏长青,荫泽后世传美名。"让我们以案为鉴,常怀敬畏之心,如翠竹般虚怀若谷守气节,似白菊般淡泊明志保本色。在这个慎终追远、缅怀先人的时节,更需以"清白传家"的祖训砥砺初心,让清明之风涤荡心灵,让廉洁之花常开不败。
让我们携手同行,严守纪律红线,共筑廉洁堤坝,以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告慰先人、泽被后世,度过一个文明祭扫、风清气正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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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纪委办公室
供稿 | 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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