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洁
提
醒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要求重申并提醒如下:
壹
严守纪律规矩
重申“十五个严禁”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6.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8.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9.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11.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1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4.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5.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叁
弘扬新风正气
倡导文明祭扫
全体党员干部应带头推进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要自觉遵守祭扫场所秩序,服从管理,不违规用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与引领者,以实际言行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来 源|一公局集团纪委工作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