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春雨润物。《岁时百问》有云:“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天地如此,人心亦然。慎终追远之际,正是自省自律之时;缅怀先人之刻,更当守住清廉本色。为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公司纪委在此送上一份节日廉洁提醒,愿大家度过一个文明、平安、清廉的清明节。
一、严明纪律规矩,做到“十五个严禁”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6.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8.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9.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11.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1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4.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5.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倡导文明新风,践行绿色祭扫
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弘扬优良传统文化,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奠等绿色、低碳、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群众革除陈规陋习。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要早部署、早提醒。节前组织开展廉洁教育,通过会议、谈话、通知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提要求、明规矩,引导大家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二要严管理、严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重点关注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公车私用、违规吃喝、封建迷信等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三要敢亮剑、敢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迁就,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清明是思念,更是自省。
守住清廉,方能行稳致远。
愿您在追思中汲取力量,
在自律中涵养正气。
视频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