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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报】王宏志:以新型能源体系支撑能源强国建设

   2026-04-12 中国电力报20
导读

王宏志:以新型能源体系支撑能源强国建设

中国电力报

以新型能源体系支撑能源强国建设


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


能源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组成和基础支撑,新型能源体系是实现能源强国的关键路径,以新型能源体系支撑能源强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这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物质基础。能源是现代经济社会的血液、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近年来,我国能源产供储销体系不断完善,能源生产总量突破50亿吨标准煤、占全球的1/5,能源自给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全社会用电量突破10万亿千瓦时,比2012年翻了一番多,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电力成为驱动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的“先行官"。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坚实的物质基础,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我国能源需求还将保持刚性增长。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量足质优价稳”的能源供应,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这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力支撑。当前,气候变化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能源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主战场,近年来,我国能源转型降碳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以来,以年均3.3%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约6%的经济增长。“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装机规模历史性超越火电,近年来贡献了全球约六成的增量,一批水电、核电重大工程相继建成投产,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40%,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1.7%。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将为实现碳达峰和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这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柱。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规模大、链条长、创新活跃、带动效应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源产业要继续发展,否则不足以支撑国家现代化。近年来,我国能源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自主三代核电实现批量化建设,页岩油气实现规模化商业开发。建成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连通海外的能源基础设施体系,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等大动脉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能。能源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与交通、工业、建筑等行业跨界融合,新场景新模式不断涌现。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升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将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重要力量。


这是赢得国际竞争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当前,能源成为大国博弈的战略焦点,围绕能源资源、技术、产业等领域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乌克兰危机、委内瑞拉和中东地区局势动荡等,均与能源博弈有深度关联。近年来,我国加强能源开放合作,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能源进口通道稳定运营,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为世界提供了80%以上的光伏组件和70%的风电装备,特高压输电、先进核电成为“中国名牌”。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产业链“补短锻长”,通过主体能源变革实现能源本质安全,有助于更好运筹国际空间、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以能源强国助力赢得大国博弈战略主动。


准确把握能源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能源版图深度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一)不确定因素增多对能源安全带来更大挑战。从国际看,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深刻影响全球能源格局,能源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围绕资源权、通道权和市场权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部分能源资源进口面临更大不确定性。从国内看,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能源需求刚性增长,电力尖峰负荷特征更加明显、峰谷差不断拉大。能源系统规模持续扩大,系统复杂程度急剧增加,极端天气、网络攻击、连锁故障等风险增多,能源系统运行控制和风险管控难度不断加大。这要求我们,必须在发展中固安全、安全中谋发展,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增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韧性,提升能源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以能源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二)实现碳达峰目标对能源转型提出更高要求。“十五五”时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统筹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转型面临更大挑战。一方面,传统化石能源既要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同时也要加大转型降碳力度。能源消费增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满足,风光水核等行业迎来更大发展空间,亟待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和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另一方面,多元经营主体加速涌现,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功能定位发生转变、利益关系深度调整,充分反映各品种能源安全支撑、系统调节、绿色属性等差异化价值的市场机制亟待建立。这要求我们,必须科学把握转型节奏,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促进能源与用能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科技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更强动能。从国际看,能源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世界主要国家围绕氢能、核聚变、海洋能、长时储能等前沿技术,加强能源科技战略布局,产业链“回岸、近岸、友岸”趋势更加明显。人工智能成为重塑国际能源格局的新变量,有望驱动能源生产、传输和消费方式系统性变革。从国内看,我国能源科技总体进入并跑为主、部分领跑的关键阶段,一大批新技术新产业蓬勃兴起,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技术保持世界领先。但与此同时,仍面临原始创新能力不足、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存在短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有待加强等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瞄准世界能源科技前沿,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打造高水平自主可控的能源产业链,增强能源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促进能源新质生产力发展。


扎实推进“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锚定“十五五”时期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支撑实现《纲要》明确的能源综合生产能力、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等目标,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以新型能源体系支撑能源强国建设,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强能支撑。


(一)坚持统筹优化,完善能源发展空间布局。适应我国能源资源与能源消费分布特征,优化能源开发和流向。高质量打造化石能源增长高地,建设“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化基地、沿海核电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夯实化石能源稳产增产基础,优化建设煤炭五大供应保障基地,推动重点盆地、重点海域油气产能接续。推动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协同布局,统筹“西电西用”与“西电东送”,加强新能源开发和用能产业集成融合发展,引导产业向清洁能源富集区域合理布局。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统筹优化跨省跨区电力流向,2030年西电东送能力达到4.2亿千瓦以上,加强煤炭集疏运体系建设,巩固拓展油气四大进口战略通道。


(二)坚持系统观念,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更大规模平稳发展。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2030年核电运行装机达到1.1亿千瓦左右。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扩大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规模,推动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5%。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打造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供,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扩大绿电利用规模,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快热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


(三)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动2030年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筑牢能源战略安全底线,实施中长期油气增储上产战略行动,确保原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稳步增长。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体系,加强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夯实能源转型安全基础,增强煤炭供应弹性,推动火电转向支撑调节性电源。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十五五”时期新增投产装机1亿千瓦左右,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加强能源应急安全管控,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分层级分领域应急预案,确保极端情况下能源供应安全。


(四)坚持自立自强,加快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提升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围绕核电小堆和四代堆、光热发电、柔性直流输电、新一代煤电、重型燃气轮机、非常规油气、煤矿智能无人开采、氢能与绿色燃料等领域,加强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前瞻布局氢能、可控核聚变等未来能源技术和产业,巩固拓展新能源等产业优势,培育壮大“人工智能+能源”等新模式。健全能源产业链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完善能源科技创新投入机制。


(五)坚持协同高效,提升能源治理效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能源法配套法规体系,加快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制修订。深化能源改革,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深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多种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完善油气“全国一张网”运行调度机制,统一煤炭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价格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加强能源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标准制修订,健全科学高效的能源监管体系。加强能源开发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政策机制。


(六)坚持合作共赢,扩大能源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深化与相关国家务实合作,推动能源进口来源多元化。加强绿色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开展新能源产业链国际合作,加强能源技术和标准体系国际对接,提升我国绿证国际认可度。高质量打造重大能源标志性工程,围绕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小而美”项目。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建设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等合作平台,主动参与能源多边机制合作,高质量开展能源外交。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辅导读本》

编辑:许盼

校对:阮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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