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能源监管办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供电业务,被分别处罚3149.92万元、535.76万元,合计处罚3600多万元。详细内容如下:
中国电力报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能罚决字【2026】3号
被行政处罚单位: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能罚决字〔2026〕3号 违法事实:未经许可从事供电业务 处罚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3149.9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3月3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能罚决字【2026】4号
被行政处罚单位: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能罚决字〔2026〕4号 违法事实:未经许可从事供电业务 处罚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金额:535.7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3月3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来源: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 编辑:张宇 校对:刘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