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南方区域跨省跨区应急调度实施细则(总调策〔2026〕2号附件)。文件明确应急调度结算中,受入省落地电价减去送出省上网电价、各环节输电价格、线损折价后为正的,相关费用纳入送出省系统运行费,由送出省用户和发电企业共同分享,分享比例为80%、20%;受入省落地电价减去送出省上网电价、各环节输电价格、线损折价后为负的,相关费用纳入受入省系统运行费,由受入省用户分摊。发电企业按送出省市场交易价格加上分享部分进行结算。应急调度的输电价格和线损折价,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当应急调度与实际物理送电功率反向时,应急调度的跨省跨区输电费用和线损折价用于冲抵跨省跨区输电费用和线损折价。
关于印发南方区域跨省跨区应急调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总调策〔2026〕2号)
各中调,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发改运行规〔2025〕1193 号),结合南方区域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南方总调编制了《南方区域跨省跨区应急调度实施细则》(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方区域跨省跨区应急调度实施细则
中国南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26年4月14日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编辑:孔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