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公司安全发展底线,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生产“十条硬措施”,请全员速来查收。看完记得划重点、记心间!
一
事故问责必须“紧盯一把手”。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凡是发生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要查各级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同时紧盯事故上级单位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一并倒查、一查到底。
二
“三管三必须”必须“刚性执行”。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破除“安全只是安全部门事”的错误认知。各业务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坚决杜绝安全与业务“两张皮”。
三
重大风险必须“全程监督”。要聚焦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场景,从严落实全过程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作业前开展专项风险辨识和安全交底,作业中安排专职监护人员全程在岗。
四
重大隐患必须停工整顿。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隐患没有消除,不得恢复生产。整改后,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验收合格方可复工。谁签字、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
五
应急处置必须高效规范。突发事故或险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坚持科学施救,不得盲目施救,坚决防止因违规救援导致次生事故、伤亡扩大。
六
事故教训必须全链条复盘。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按照“一件事”全链条进行深度分析,倒查根源、厘清责任,并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全行业、同类型企业都要同步对照自查、举一反三、全面吸取教训,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七
监督检查必须“四不两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突击式检查。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搞“情有可原”,不搞“下不为例”。
八
安全监管必须从严从实。要突出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安全监管部门绝不是事故善后的“救火队”。安全监管部门要全过程监督各级安全责任、制度、工作落实履职情况。要赋予安全监管机构独立检查、叫停违规、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的绝对权威。以强有力刚性监管,倒逼各级各部门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九
外包单位必须实质监管。彻底扭转“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错误倾向。发包单位必须将外包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发包单位必须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对外包队伍进行资质严格审查和全过程监管。
十
安全投入必须足额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必须一分不少,专款专用。要将科技兴安手段融入本质安全建设,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快淘汰落后工艺、高风险设备设施。
来源 | 安全环保管理部(应急管理办公室)
制作 | 吴佳雪、贺晴
编辑 | “神笔马良”编辑部一组 吴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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