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602-440115-04-01-903223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 |
标段名称 | 广州港煤矿装卸智能化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宝石路1号(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西基码头)、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区(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码头)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对新港公司2台装船机(编号为SL4、SL5)、6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编号为SU7-SU12)、5台斗轮堆取料机(编号为SR9-SR13)、2台装车站(编号为RL10、RL11)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新建智能化远控中心远程控制系统,对4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编号为SU7-SU10)进行电控系统升级改造。 (2)对新沙公司6台斗轮堆取料机(编号为SR2-SR5、SR7、SR12)、8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编号为UL1、UL2、UL5-UL10)及6台门座式起重机(编号为M20-M22、M25、M28、M32)智能化改造,并新建智能化远控中心远程控制系统,对1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编号为UL7)进行电控系统升级改造、对6台门座式起重机(编号为M20-M22、M25、M28、M32)进行电控系统升级改造。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改造、安装、调试、试车、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式)。具体内容以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为准。 |
招标内容 | (1)对新港公司2台装船机(编号为SL4、SL5)、6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编号为SU7-SU12)、5台斗轮堆取料机(编号为SR9-SR13)、2台装车站(编号为RL10、RL11)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新建智能化远控中心远程控制系统,对4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编号为SU7-SU10)进行电控系统升级改造。 (2)对新沙公司6台斗轮堆取料机(编号为SR2-SR5、SR7、SR12)、8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编号为UL1、UL2、UL5-UL10)及6台门座式起重机(编号为M20-M22、M25、M28、M32)智能化改造,并新建智能化远控中心远程控制系统,对1台桥式抓斗卸船机(编号为UL7)进行电控系统升级改造、对6台门座式起重机(编号为M20-M22、M25、M28、M32)进行电控系统升级改造。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改造、安装、调试、试车、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式)。具体内容以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书为准。 |
工期(交货期) | 签署合同后540日历天内(法定节假日不计入总工期),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情况适当调整现场安装调试实施计划。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280.00000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有效的A级门式起重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改造或修理); ②有效的B级或以上门座式起重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改造或修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之一【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等材料复印件(须包含项目范围及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发票提供部分即可,但发票扫描件应完整无遮挡。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业绩】: ①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或远控散货装卸设备(门座式起重机或装船机或桥式抓斗卸船机)的制造(含为制造厂商提供自动化系统)业绩; ②散货装卸设备(门座式起重机或装船机或桥式抓斗卸船机)的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或远控改造项目业绩。 (4)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一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只能由 2 个企业法人或者组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2)已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桥式抓斗卸船机设备改造任务的成员,桥式抓斗卸船机设备改造只能由具有有效的A级门式起重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改造或修理)的联合体成员承担,门座式起重机设备改造只能由具有有效的B级或以上门座式起重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改造或修理)的联合体成员承担。 (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以下业绩之一【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等材料复印件(须包含项目范围及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发票提供部分即可,但发票扫描件应完整无遮挡。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业绩】: ①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或远控散货装卸设备(门座式起重机或装船机或桥式抓斗卸船机)的制造(含为制造厂商提供自动化系统)业绩; ②散货装卸设备(门座式起重机或装船机或桥式抓斗卸船机)的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或远控改造项目业绩。 |
其他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4-22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15 09:0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15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6-05-15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招标人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162号807单元 |
招标人联系人 | 韦工 | 联系电话 | 020-8305101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潘工 | 联系电话 | 020-8221175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0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