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期间廉洁风险,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过节氛围。在此提醒全体党员干部:铸牢初心使命,增强廉洁意识;严格遵守纪律,恪守规矩底线;力戒奢侈浪费,严格家教家风。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摒弃 “法不责微”“小节无伤大雅” 等错误认知,深刻汲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牢牢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二、严守纪律规矩,抵制不正之风
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十五个严禁”:
一、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二、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三、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六、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七、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八、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九、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十、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十一、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十二、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十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十四、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十五、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
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廉洁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员工。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管好家人亲属,充分发挥 “头雁效应”,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