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各单位动态
01
王栋到潍宿高铁7标项目部调研指导
4月23日,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栋到潍宿高铁7标项目部调研指导,并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王栋实地察看了跨沂河特大桥施工现场,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进度管控、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汇报,全面了解项目当前的施工组织、资源配置及风险防控等实际工作。他表示,项目建设团队要扎实推进安全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紧盯高风险工序,从严从细排查整治现场隐患,做到“不安全不施工”;要科学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调配施工要素,紧盯节点抢抓施工黄金期,优质高效进行施工生产。
文/王蕊 图/赵小龙
02
潍宿高铁7标小里程方向架梁施工圆满完成
4月20日,潍宿高铁7标小里程方向架梁施工圆满完成,为后续桥面系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中铁十二局三公司共承担潍宿高铁854孔箱梁架设任务,其中小里程方向268孔。施工中,项目建设团队制定全面严密的施工方案,强化设备日常巡检维护,严格落实“首件制”“三检制”等管理要求,实现提梁、运梁、架梁各环节无缝衔接、规范作业,全力确保箱梁架设全过程安全有序、质量达标。
文/武建军 图/王勇
03
机械化公司开展“查设备、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活动
4月23日,机械化公司机运队开展“查设备、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专项活动,以机械设备安全管控筑牢施工生产防线。活动重点开展了实操技能与安全专项培训,围绕设备日常维保要点、标准化操作流程、常见故障判断、突发状况应急处置等内容细致讲解,手把手规范操作细节,切实强化作业人员安全红线意识;全体员工对各类机械设备开展“拉网式”安全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细化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与完成时限,为隧道出渣作业平稳高效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文图/温梅苹
04
潍宿高铁跨沂河特大桥主墩施工全部完成
4月23日,潍宿高铁跨沂河特大桥主墩施工全部完成,为桥梁顺利合龙奠定了坚实基础。跨沂河特大桥全长1000米,共设置4个主墩。施工中项目建设团队创新采用“引孔+围堰”相结合的施工方案,利用大型旋挖钻将河底的石块、泥沙掏空,再配合大功率振动锤解决钢护筒下沉困难的问题,并用18米长的锁扣钢管桩“编织”围堰,像“水下篱笆”般挡住河水冲刷,在沂河中搭建起稳固的作业平台,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推进。
文/郑凯宇 图/周山
05
吴义良到长赣高铁8标三分部调研指导
4月23日,昌九铁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义良到长赣高铁8标三分部开展第二季度综合检查。吴义良先后察看了梨树隧道、樟木洞特大桥等关键工点,详细了解了隧道地质条件、开挖支护进展及安全管控措施,对项目建设团队“稳扎稳打、安全为先”的推进思路表示肯定。他强调要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紧盯隧道、高空作业等重点环节,加强隐患排查与过程监控;要牢固树立精品工程理念,从材料、工艺、验收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强施工组织协调,围绕关键线路合理调配资源,保障施工进度平稳受控。
文图/卢赛英
06
渝昆高铁云贵段进入铺轨阶段
4月23日,渝昆高铁云贵段6标开始铺轨,为全线如期通车奠定坚实基础。中铁十二局三公司承建管段全长26.69公里,包含5座隧道、9座桥梁,158孔箱梁制架,以及田坝车站、维修工区建设任务。项目建成通车后,将进一步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与滇中地区之间的联系,大幅压缩重庆至昆明的铁路旅行时间,极大改善沿线群众出行条件,有力促进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图/孟凡鹏
07
延榆高铁8标三分部开展防洪防汛应急演练
4月26日,延榆高铁8标三分部开展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演练中,项目安全负责人结合当地气候特点,系统讲解了降雨形成原理、不同等级暴雨预警信号的识别标准及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对应急预案启动、分组展开、沙袋搬运、简易拦水坝设置、排水作业及受灾人员转移等科目进行了演练。本次演练检验了项目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强化了应急响应机制,有效增强了全体员工的防汛意识和应急能力,为项目平稳度过汛期筑起了坚固防线。
文图/彭全伟
08
花湖铁路2标项目部开展集体生日活动
近日,花湖铁路2标项目部暖心开展职工集体生日活动,为“寿星”们送上专属祝福与浓浓关怀。活动现场,氛围温馨融洽,欢声笑语暖意融融,在悠扬的生日歌声中,寿星们共同许愿、吹蜡烛、分享蛋糕,畅谈工作与生活。
文图/郭欢
09
重庆市发改委、市委党校学习组到城口市政项目参观学习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市委党校学习组到城口市政项目部,参观学习项目建设情况。在项目负责人的引导下,学习组实地参观了站前广场施工现场,通过实地察看、现场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区域功能布局、施工组织安排及当前建设进展等核心内容,对项目团队克服山地建筑高差大、地质复杂等困难,高效推进主体结构施工给予高度评价。
文图/许文强
今日普法
施工路段发生交通肇事事故
施工方是否担责
案例简介
Law
阎某、李某与鲁某系同学关系。2024年10月某日晚,三人处理完生意事宜后相约聚餐饮酒,期间无劝酒行为。酒后同在茶馆喝茶后,阎某不顾劝阻,无证驾驶摩托车在回家途中与步行的卓某相撞,致卓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阎某驾车逃离现场,卓某在医院抢救1天后死亡。事发路段位于雨污分流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范围内,为半封闭施工,施工区与通行区建有围挡。施工方为某公司。交警部门经勘验认定阎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观察不当、操作不规范是事故原因,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卓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该案刑事部分已依法审结,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5年10月24日,原告即死者家属刘某、朱某将阎某、李某、鲁某、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115万。被告阎某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同意赔偿;被告李某、鲁某辩称,共同饮少量酒后又一起喝茶解酒,二人对阎某酒后驾车亦进行过劝阻,不应担责;某公司辩称,在事故路段已设置合规围挡和反光标识,不应赔偿。
有关法律条文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分析
Law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事故中阎某致卓某死亡且负全部责任,应对卓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事发前李某、鲁某虽与阎某共同饮酒,酒后李某乙、鲁某与其在茶馆喝茶解酒并劝阻其驾驶车辆,已经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和劝阻义务。且认定书认为事故的成因为阎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观察不当、操作不规范所致。事故的发生系阎某不顾劝阻强行驾驶所致,与李某、鲁某的共同饮酒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故二原告要求李某乙、鲁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事发路段属改造工程,为半封闭施工,施工区与通行区由围挡隔开,该围挡的安装不违反相关规定且面向通行区围挡底部有反光标识,反光标识足以引起在该区域通行者的注意,施工方已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不存在过错。故,某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阎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3万元;驳回原告对李某、鲁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点评
Law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施工,应当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地面施工损害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遭受损害,施工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其构成要件有三:1.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进行地面施工作业;2.因地面施工活动造成他人损害;3. 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进行地面施工作业时,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是施工人的法定义务,对此,其负有证明责任。施工人设置的警示标志应当明显、醒目,足以引起他人对施工现场的注意,从而采取减速,绕行等安全应对措施。且施工人应当对警示标志进行合理的维护,确保其持续存在于施工期间。
图文编辑 | 王子琪
内容审校 | 车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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