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常用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建设,职业健康护航
2.共享职业健康,共筑健康中国
3.全周期健康守护,零距离职业关爱
4.守护劳动者健康,护航健康中国建设
5.守护劳动者健康,守护每一份奋斗
6.践行健康优先战略,保护劳动者全面健康
7.夯实职业健康之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8.预防职业病危害,守护劳动者健康
9.人人享有职业健康,夯实健康中国根基
10.聚力职业健康,赋能健康中国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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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守护职业健康,共建健康中国
守护职业健康,共建健康中国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是我国职业健康领域一项重要的年度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健康的关注度,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该法宣传活动,原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将每年4月最后一周定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 从2003年开始,每年4月25日至5月1日正式开展首个宣传周活动,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围绕年度主题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 20余年来,宣传周主题不断深化,从早期的”职业病防治是企业责任”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健康”,逐步演进到”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再到近年来的”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反映了我国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持续深化和发展方向。
· 202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为:
守护职业健康 共建健康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核心要点
· 立法宗旨与基本方针
本法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 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工作,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了解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获得职业病诊断与治疗等。用人单位制定或修改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 职业病分类与目录
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10大类132种调整为12大类135种,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如腕管综合征)和"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如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两个类别,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 职业卫生监督与监测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