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体干部职工: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在这阖家团圆、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崇廉尚俭、文明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公司纪委现就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杜绝违规吃喝(《中国中铁整治违规吃喝“十条禁令”》)
1.严禁系统内部接待中提供烟酒。
2.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3.严禁组织、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严禁组织、参加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喝活动。
5.严禁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等任何虚假名义报销或套取资金支付吃喝费用。
6.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管理对象转嫁应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7.严禁到私人会所等“一桌餐”场所组织、参加吃喝活动。
8.严禁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接待场所配备高档食材、高档酒水,以及以公务活动名义宴请私人朋友、亲属。
9.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外事接待等特殊工作需要除外),以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饮酒。
10.严禁组织、接受、提供其他各类违反规定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吃喝活动。

二、严禁违规公车管理
1.严禁使用公务用车进行非公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探亲访友、旅游度假、私人聚会、接送亲属、个人购物、学习驾驶等。
2.严禁将公务用车借予他人私用,或利用职务影响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供个人使用。
3.严禁在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停放公务用车。按规定需封存的车辆必须严格封存,定点停放。
4.严禁利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变通报销私车产生的相关费用。
5.严禁在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环节弄虚作假、虚列开支、谋取私利。

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1.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业务关联单位(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2.严禁以任何名义,包括但不限于节日、庆典、生日、婚丧嫁娶、工作调动、子女升学等时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3.严禁通过电子红包、快递、代金券、预付卡、虚拟货币等隐蔽方式收受礼品礼金。
4.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变相收受利益。
5.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暗示、索取、强占或变相强占财物。
6.严禁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
7.严禁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单位(个人)支付、报销。
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共同携手,过一个清廉、祥和、文明、简朴的新春佳节。恭祝大家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图文:纪委综合室
编辑:王可扬
责编:仇勇梅
主办:党群工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