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具体如下:
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勇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陈勇先生简历
陈勇先生,1971年3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陈先生历任南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南车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和风险部部长,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 长、金融管理部部长,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