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G3613洛阳至内乡国家高速公路(南阳段)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将进一步完善南阳市高速公路路网布局,助力区域交通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内乡县境内,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程概况明确清晰:项目起于南阳市内乡县夏馆镇内乡与嵩县界,接同步建设的G3613洛阳至内乡高速公路(洛阳段),向南经板场乡、七里坪乡、赤眉镇,止于赵店乡莲花枢纽互通式立交,接G40沪陕高速南阳至内乡段和S98内邓高速,全长约65.334公里。项目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置桥梁(含分离、互通主线桥)23572米/61座,隧道19809米/11座,其中特长隧道10629m/3座、长隧道6430m/4座、中隧道2280m/3座、短隧道470m/1座,全线桥隧比达66.996%。同时,项目将设置宝天曼、夏馆、赤眉、赵店、莲花(枢纽)等5处互通立交,其中莲花枢纽互通立交为改扩建,其余均为新建;配套建设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4处。
项目估算总投资1142895万元,实际建设内容、规模和总投资等将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资金来源方面,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约228579万元(以主管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出资,出资占资本金总额不高于49%,约112004万元,来源于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中标人出资占资本金总额不低于51%,约116575万元,来源于中标人的自有资金。若项目立项批复后总投资估算有变动,资本金比例保持不变;除资本金及相关建设期补助(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用于资本金后的剩余部分)外,其余部分将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渠道融资解决。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中标后,需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南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协议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该项目具体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实施,拟定特许经营期限为35年,涵盖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其中,前期及建设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日止,前期阶段(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至开工日)不超过1年,建设期(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工可报告预计为4年,实际工期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或批复文件为准;运营期(含收费期)暂按30年计,实际收费年限以河南省人民政府最终批复的为准。若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2024〕51号)规定,该项目作为南阳市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估算总投资约1142895万元,符合豫交文〔2024〕51号文件适用标准,可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结合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相关要求,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执行。本次招标将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确保项目整体推进、高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