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40庆阳至兰州公路庆城至彭阳(甘宁界)段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市场化运作的关键阶段,为项目后续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该项目作为甘肃省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推动陇东地区与周边区域协同发展。
据了解,本项目位于庆阳市庆城县和镇原县境内,推荐路线全长72.528km。项目起点位于庆阳市驿马镇驿马互通附近,设置T型枢纽与既有G22青兰高速衔接,自东向西依次经过驿马镇、桐川镇、土桥乡、太白梁乡、方山乡、三岔镇和马渠镇等7个乡镇,止于甘宁界小园子村,终点顺接宁夏境内规划S60固原至冯庄段(甘宁界),项目总投资约1226037.63万元。
项目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最终项目规模以实际批复为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甘肃省“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中“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助力项目高质量推进。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QYTXJY,招标范围为S40庆阳至兰州公路庆城至彭阳(甘宁界)段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者。该标段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同收费期),其中建设期包含前期工作准备期和施工期:前期工作准备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以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准备期内特许经营者须完成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及报批、开工准备等工作;施工期为36个月(即3年),以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暂定为360个月(即30年,最终按批复期限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取得之日起计。
在操作模式方面,本项目建设模式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特许经营者中标后,实施机构将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协议》。中标的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再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将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将通过使用者付费(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建设以及经营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资产及相关资料完好、无偿、无条件、无负债、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本项目属性为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方不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严格遵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要求,确保项目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投融资结构及资金来源方面,本项目总投资约1226037.63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及债务性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项目资本金约245207.53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20%,由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债务性资金约980830.1万元,占投资总金额的80%,由项目公司通过合规的融资方式筹集。
从投资构成来看,本项目总投资约1226037.6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28957.57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约10803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41660.55万元,预备费约97078.5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约50308.45万元,最终各项投资金额以核准或批复文件为准。
作为S40庆阳至兰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实施对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优化路网结构、促进甘肃省庆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也将助力打通甘宁两省交通联络通道,推动区域特色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出行便捷度。目前,项目招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期待具备资质和实力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共同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